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6浏览量:

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参保同学:

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拟于3月24日开始进行本学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时间

中心校区

软件园校区

兴隆山校区

千佛山校区

趵突泉校区

3月

27、28日(周一、二)

 

 

第三周周五(24号)

第四周周五(31日)

4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7日)

第二周周五

(14日)

第三周周五(21日)

第四周周五(28日)

5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5日)

第二周周五(12日)

第三周周五(19日)

第四周周五(26日)

6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2日)

第二周周日(9日)

第三周周五(16日)

第四周周五(23日)

注:1.中心校区报销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 2:00—5:00;其他校区报销时间为8:30—15:00(11:30—12:30暂停)。

2.如报销日中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销暂停。

3.毕业生请在校园卡注销前提前安排时间报销。

二、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

三、发生费用时间:2016年9月1日至今。

四、报销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报销的医疗费款约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咨询电话88364424。

日前,校医院学生医保就诊系统已实现校园卡即时结算,因此,2017年3月20日后在校医院就诊产生的自费医疗费用不再报销。同时为节省时间,提倡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报销(预约电话64908)。

 

 

校医 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