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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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0浏览量:

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拟于3月14日开始进行本学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具体报销事宜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时间

中心校区

软件园校区

兴隆山校区

千佛山校区

趵突泉校区

3月

每周一、二(14日始)

 

 

第三周周五(18号)

第四周周五(25日)

4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1日)

第二周周五

(8日)

第三周周五(15日)

第四周周五(22日)

5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6日)

第二周周五(13日)

第三周周五(20日)

第四周周五(27日)

6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3日)

第二周周日(12日)

第三周周五(17日)

第四周周五(24日)

 

 

 

 

 

 

 

 

 

 

 

 

 

 

 

 

 

注:中心校区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其他校区报销时间8:30------3:00(11:30---12:30吃饭,暂停报销)

如报销日中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销暂停。

毕业生请尽早前来报销,以免最后校园卡注销导致无法报销。

二、   享受报销的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     发生费用时间:2015.9.1-----至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     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4424查询。丢失校园卡的同学请抓紧补卡方可办理报销。

六、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此种情况需电话预约(64908);如果同学手中的发票金额较少,可留存好发票,积攒几次一起报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同学。

             

 

 

 校      医    院

                                                                     2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