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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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3浏览量: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经研究,决定于5月23日至5月31日,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谢英慧
  副组长:田  旭、李  玉、姚海燕
  总协调:刘宝泉
  二、检查形式及任务分工
  采取以科室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医务科负责组织医疗质量检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共设施、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等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医疗质量方面
  1、依法执业
  是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诊疗技术规范,重点检查医师是否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是否在执业范围内执业;护士是否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2、医疗质量与安全
  (1)门诊首接﹑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落实情况;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各种记录本是否记录完整,门诊日志及发热、腹泻病人登记是否符合规定;
  (3)急诊科人员﹑硬件设施配备情况;
  (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院感染办法》执行情况;
  (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执行情况;
  (6)是否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医疗服务
  (1)门口、门急诊、病房、医技科室等处服务标识是否规范、清楚、醒目;
  (2)挂号、划价、收费等服务窗口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严格执行物价局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
  (3)注射室、输液室、换药室、检查室是否有隔离屏障。
  4、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落实情况
  (二)安全保障方面
  1、各科室安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
  2、公共设施(水、电、网络等)及楼舍安全的排查;
  3、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的安全排查;
  4、大型医疗设备安全使用情况;
  5、环境卫生及室内卫生情况,重点检查科室内公共物品摆放是否规整有序;是否有垃圾和杂物积存;是否有乱贴、乱写、乱画现象;地面、桌椅、门窗及屋内相关设施是否整洁干净。
  6、科室内安全用电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使用违章电器、乱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及使用明火等;
  7、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管理。
  四、检查时间
  自查阶段:5月23日——5月28日
  集中检查:5月29日
  五、集中检查分组情况及检查区域
  第一组:组长:田旭  
  成员:千佛山校区分院科室相关负责人、杜卫华、梁弘
  检查区域:千佛山与兴隆山校区
  第二组:组长:李玉  
  成员:趵突泉校区分院科室相关负责人、秦文、万丽蓉
  检查区域:趵突泉校区
  第三组:组长:姚海燕 
  成员:中心校区校医院科室相关负责人、王群、于少华
  检查区域:中心校区
  六、相关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实地查看,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目标。
  (二)各检查组要指定专人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30日下班前报送院办公室。

校 医 院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