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收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如:烫伤、摔伤、运动受伤等。
参保大学生意外伤害(受伤)门诊报销包括: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一、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
当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医保报销年度---可通过两种方式报销
(一)医保线上报销(首选)
参保大学生意外伤害(受伤)在医保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并且发票为电子发票。在整个治疗过程结束后,可通过“济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自行进行线上医保报销(报销上限2000元/年度,含个人自负部分)。具体流程可按照下面网址进行操作:http://www.xyy.sdu.edu.cn/info/1026/2648.htm
(二)医保线下报销
参保大学生意外伤害(受伤)在医保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并且发票为非电子发票,无法进行线上报销。在整个治疗过程结束后,将纸质材料送交校医院医保办,医保办提交到济南市医保局进行线下医保报销(报销上限2000元/年度,含个人自负部分)。在交纸质材料前,要留存电子版或复印件进行商业保险报销。各校区收取材料时间及需提供的材料,详见下面网址:http://www.xyy.sdu.edu.cn/info/1026/2712.htm
二、商业保险报销:
上年9月1日—当年8月31日为一个理赔年度---全部线上报销
在医保报销的同时,可报销平安商业保险。但如果是当年9月份及以后的意外伤害(受伤)门诊发票,需要学生在年底缴纳下一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根据参保学生名单,学校与商业保险签约,并且学校统一缴纳商业保险费用,大约在次年4月份后,才能进行平安商业保险报销。进行商业保险报销时,可手机自行下载平安‘好福利’APP:点击首页---更多---理赔申请,按照要求将所需材料自助上传,进行平安商业保险线上报销(报销上限300元/年度)。
特别提醒:意外伤害(受伤)门诊报销:只能报意外受伤产生的门急诊费用,不能报疾病产生的门急诊费用。疾病产生的门急诊费用,要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大学健康服务”,在公众号上自助上传报销。
校医院(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医保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8836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