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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学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3浏览量:

各学院、有关单位及全体同学:

上学期校医院进行了工作模式改进,增加了学生报销时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本学期自本月19日开始,继续沿用此模式进行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1、设立固定报销点。在校医院中心校区,每周的周一、二报销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所有校区学生均可前来报销,学生随来随报,避免大量排队。

2、延伸服务。每周五分别去校医院兴隆山校区、软件园校区、千佛山校区、趵突泉校区现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为学生就近报销提供方便。具体安排见附表:

附表:

时间

中心校区

兴隆山校区

软件园校区

千佛山校区

趵突泉校区

9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三周周五(23日)

第四周周五(30日)

10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14日)

第二周周五(21日)

第三周周五(28日)

第四周周五(11月4日)

11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11日)

第二周周五(18日)

第三周周五(25日)

第四周周五(12月2日)

12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9日)

第二周周五(16日)

第三周周五(23日)

第四周周五(30日)

1月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6日)

第二周周五(13日)

 

 

 

 

 

 

 

 

 

 

 

 

 

 

 

 

 

 

 

 

注:中心校区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1:30----4:30

    其他校区报销时间8:30------3:00(11:30---12:30暂停报销)

二、    报销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     发生费用时间:2009.9.1-----2011.8.31之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注意: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之间的门诊医疗费用,请在11月份报销完毕,此后将无法报销此时间段内的费用。

 

四、     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6987查询。请丢失校园卡的同学抓紧补卡。

六、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委托班长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此种情况需电话预约(64908);如果同学手中的发票金额较少,可留存好发票,积攒几次一起报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七、新生由于办理入保尚需一段时间,故请同学们留存好发票等材料,待济南市医保局办理好入保手续后再报销,届时网上通知。

八、请办理住院及意外伤害报销的同学,尽快将材料准备好(医疗结束后一月内)报各校区主管医保老师上报医保局,因医保局审核报销需要几个月时间,故早日上交材料,以便早日报销。中心校区收取学生住院及意外伤害材料的时间调整为每周一、二、三。 

 

                                                               校 医 院

                                                               201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