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拟于10月5日开始进行2020年度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已参加2020年度济南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包括原为我校学生、继续升学至本校读研究生且已参加2020年度济南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
二、时间范围:2019年9月1日至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报销安排:
时间 |
中心校区 |
软件园校区 |
兴隆山校区 |
千佛山校区 |
趵突泉校区 |
10月 |
每周二 |
第一周周五 (9日) |
第二周周五 (16日) |
第三周周四、周五(22日、23日) |
第四周周三、周五(28日、30日) |
11月 |
每周二 |
第一周周五 (6日) |
第二周周五(13日) |
第三周周四、周五(19日、20日) |
第四周周三、周五(25日、27日) |
12月 |
每周二 |
第一周周五 (4日) |
第二周周五 (11日) |
第三周周四、周五(17日、18日) |
第四周周三、周五(23日、25日) |
注: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 2:00—5:00
四、报销所需材料:1.校园卡;2.病历;3.发票;4.费用清单;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报销地点:中心校区:校医院西二楼213医保办
软件园校区:校医院医务室(学生公寓5号楼)一楼
兴隆山校区:校医院二楼211室
千佛山校区:校医院五楼会议室
趵突泉校区:校医院(老护校院内)二楼会议室
六、有关事项说明
1.2020年新生门急诊医疗费报销
未参加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的新生,不参加本次报销。根据济南市医保局政策规定,以首次参保的身份加入2021年度大学生医保后,9月入学后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并入2021年度,待2021年度进行报销。
2.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期仍为学年度,2019-2020年的商业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19年的9月1日至2020年的8月31日。根据济南市医保局工作安排,到2020年12月底,2021年的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才能结束,届时学校会根据新的医保年度我校学生的参保名单,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此,2020年9月1日以后,需要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的费用(包括:门急诊、住院、意外伤害门急诊、门诊慢性病等费用),要到我校与商业保险公司签署协议并缴纳保费后,才能进行理赔。
因此特别提醒:报销前请把所有发票、费用清单、病历拍照留存!
8月31日前需报销金额超过济南市市医保门诊报销规定额度500元的学生,可继续申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理赔。请将费用材料、报销完的结算单拍照,按照商业保险公司要求,上传到中国平安“好福利APP”申请自助理赔,最高理赔额度为300元(超过济南市市医保门诊报销规定额度500元的部分)。9月1日之后发生的门急诊费用的发票及结算单,待学校与商业保险公司签完协议后再进行商业保险理赔。
3.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报销款约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校园卡。
4.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倡以班级为单位集中预约报销;如手中发票金额较少,可积攒几次一起报销,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销咨询、预约电话:88364908。
请各学院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参保学生,并请相互转告。
校 医 院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