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学生加入的是什么形式的医保?
根据国务院、山东省、济南市文件,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自2009年9月1日起参加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大学生医保。同时学校为每位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投保商业保险(平安保险公司)作为补充医疗保险。
2、 大学生医保缴费情况?
每年的9月1日---10月31日为缴费期,每位同学缴费40元,国家补贴80元,学校为每位参加基本医保的同学投保35元的商业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医保年度。
3、 每一医保年度起始时间?
每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故住院学生如未能于8月31日出院者,也必须在8月31日结一次帐,9月1日后的费用重新结账,算入下一医保年度。
4、 医保可报销那些医疗费用?
大学生医保为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报销:(1)住院,(2)意外伤害,(3)门诊。下面分别详述
5、住院学生看病流程?
学生先到校医院看病,根据病情需住院者,(1)在校医院住院,大夫开住院票,学生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住院治疗。(2)需要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者,大夫开转诊证明,学生到济南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住院治疗。
6、 住院学生报销流程?
济南市内住院的同学,有医保卡者直接刷卡住院,无卡者拨打济南市医保办电话80698523,开通无卡证明,即如有医保卡一样,出院时学生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直接减免,请同学们注意一定开通,只要在出院结算前开通即可,出院后再备一份材料报销商业保险即可。
异地住院的同学出院后备齐二份材料报销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
7、 住院学生报销时需要哪些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一式两份);(2)有效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一式两份);(4)学生证复印件(仅复印有学号、身份证号的一页,一式两份);(5)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一式两份);)(6)学院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生身份、患何病住院、时间及住院医疗机构名称,辅导员及学院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7)校医院转诊证明(急诊除外);(8)学生本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中行、农行、建行、工行)一份。(9)异地住院学生需医院等级证明,如无等级证明济南市医保办将按三级甲等医院给予报销。
济南市内住院已经过医保结算的学生准备一份材料即可。
8、学生住院治疗时需注意什么?
大学生在本市及外地住院后,需及时告知医院及经治医生本人为医保参保人,尽量使用“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内的收费项目,否则会加重个人自负比例。在三大目录外的项目,大学生医保不予报销的,商业保险也不予报销,此部分学生需要全额自费。
9、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及商业保险支付比例是多少?
具体见下表:
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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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元)
|
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商业保险支付比例(%)
(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后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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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比例(%)
(以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000元和10000元为基数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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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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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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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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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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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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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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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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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含个人自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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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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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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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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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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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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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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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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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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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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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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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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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比上一次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起付标准内费用大学生医保不予支付,商业保险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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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哪些情况属于意外伤害报销?
是指在意外情况下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如:烫伤、摔伤、撞伤、扭伤等等引起,需要进行门急诊治疗,未住院的可报销意外伤害,但如果有第三方引起的意外伤害,第三方给予赔偿的,大学生医保不再进行报销。
11、意外伤害报销比例?
200元以内商业保险给予报销,报销80%,即160元,200元以上大学生医保给与报销,在三大目录内的报销80%,最高支付2000元(含个人自负部分),目录外的不予报销。
12、意外伤害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2)有效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盖急诊章)(3)门诊费用清单(一式两份);(4)学生证复印件(仅复印有学号、身份证号的一页,一式两份);(5)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一式两份);)(6)学院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生身份、意外伤害引起原因、时间及就医医疗机构名称,辅导员及学院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7)校医院转诊证明(急诊除外);(8)学生本人存折复印件(中行、农行、建行、工行)一份。
13、住院及意外伤害报销材料送交时间、地点?
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软件园校区,时间:每周一、二、三,地点:中心校区校医院东二楼学生医保办,电话64908
千佛山校区,时间:每周三上午,地点:千佛山校区校医院三层预防保健科,联系电话:95382。
兴隆山校区,时间:每周三,地点:兴隆山校区校医院一层社区办公室,联系电话:58616。
趵突泉校区,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地点:趵突泉校区校医院二层预防保健科,联系电话:81469。
校医院老师收取材料后再送交济南市医保办、平安保险公司统一报销,报销回来后通知学生前来领取。
请同学们注意:由于大学生医保报销及商业保险报销需要较长时间,在住院治疗及意外伤害治疗完成后,尽快备齐材料交到上述各校区校医院,以便早日完成报销,最好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完成。特别是毕业生,一定要尽早交材料。
14、学生门急诊看病流程?
校医院门、急诊:首次就诊, 参保学生带校园卡、医保卡---校医院就医---校园卡挂号,双卡关联----门诊治疗---医保卡缴费,结算(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出医保发票---再次就诊,可只用医保卡挂号、缴费即可。
暂时无医保卡学生带校园卡----校医院就医---校园卡挂号---门诊治疗---校园卡全额缴费---留存全部发票---再带医保卡、校园卡来校医院进行关联,原发票收回、报销(如一次结算有多张发票,须全部发票一起报销)---校园卡内医疗费用导入医保卡---打出医保发票---报销部分(市医保办返回后约2个月)后打入校园卡。
不用校园卡挂号缴费者将无法再延期报销,
一次结算多张发票者,如丢失一张,则另外发票也无法报销。
校外转诊:参保学生带校园卡、医保卡----校医院就医---校园卡挂号---视病情,经校医院医生批准,办理转诊手续,到校外医保定点医院(本市或异地)就医---带校外医院病历、发票、费用清单、转诊证明规定时间到校医院报销。
未经校医院转诊至校外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费用自理。
校外急诊:参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因急症或寒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休学在外地突发急症到就近的非营利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带校外医院病历、发票(盖急诊章)、费用清单规定时间到校医院报销。
15、 每医疗年度参保学生可报销门诊费用为多少?
大学生医保为每位参保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每年累计不超过300元。即包括校医院就医,校外转诊,校外急诊报销金额累加最高为300元。
16、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就医可报销比例?
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就医每次药费、检查费、治疗费(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报销60%,个人负担40%;有医保卡者直接刷卡结算,减免60%,个人只需支付自负部分;暂时无医保卡者先用校园卡挂号、缴纳全额医疗费用,等拿到医保卡后,带齐医保卡、校园卡、全部发票到校医院进行延期报销。
注意:不用校园卡挂号缴费者将无法再延期报销。
17、参保学生转诊到校外医院就医可报销比例?
转诊到校外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报销60%,个人负担40%;
18、参保学生因突发急症到校外医院就医如何报销?
参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因急症或寒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休学在外地突发急症到就近的非营利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门诊医疗费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报销60%,个人负担40%。
19、访学交流(限国内)的参保大学生因病在交流学校校医院门诊就医时如何报销?
医药费先由个人垫付,回校后按转诊规定报销。
20、参保学生门诊报销时需携带哪些证件?
参保大学生门诊费用报销时需携带校园卡、医保卡(未发医保卡者带身份证)、门诊病历及转诊证明、原始发票(急诊者需盖急诊章)、费用清单等。
21、参保大学生门诊费用报销时间及地点?
每学期开学1月内将在校医院、山大办公信息、学生在线、卫生与健康中心各网站发布,请同学们注意查看。
22、报销后的费用如何结算?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由市医保办转回校医院后再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大约需2个月。
住院报销一般为大学生医保打入学生医保卡内,商业保险打入学生银行卡内,报销完成后会通知学生查看,无医保卡者会通知领取存折。
23、毕业生工作后单位办理职工保险时,大学生保险如何注销?
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去济南市医保办办理注销手续。咨询电话80698523。
24、门诊规定病种的待遇
大学生患下列病种: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治疗发生的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可以由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25、 门诊规定病种的申请鉴定及就医结算流程
(一)门规申请认定:
由学校经办人员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门规申报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大学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化验结果等相关材料。
2、《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人员花名册》电子表格一份,《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纸表两份。
3、新增门规病种的申请(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查体鉴定。
4、纳入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大学生,可选择2所定点医疗机构(含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规定病种不得处方外配。
5、门规证制作完毕后由学校经办人员统一领取发放。
(二)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就医
大学生凭《门规证》、《医保卡》到个人选择的门规定点医院设置的“门诊规定病种窗口”挂号,并提取本人的《门诊规定病种专用病历档案袋》,其《门规证》暂由该窗口医务人员登记保存。门诊规定病种患者持《门诊规定病种专用病历档案袋》到相关科室就诊,并凭双处方取药。就诊结束后,须将专用病历、双处方、费用单据以及有关检查、治疗等资料装入本人《门诊规定病种专用病历档案袋》交该窗口医务人员保管,其同时将《门规证》退还本人。
(三)门诊规定病种结算
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患有门诊规定病种的大学生如需休学回户籍所在地治疗,应在当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同时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交由学校经办部门初审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26、不属于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大学生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 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所致伤害的;
(二) 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或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 生育及相关手术;
(四) 整形、美容、矫正等治疗;
(五) 康复性治疗的;
(六) 有第三者责任赔偿的;
(七) 其他不符合大学生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
大学生在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7、其它未尽事宜
依照《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32号)《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济人社发 (2012)164号)、山东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医疗保障有关管理办法的通知》(山大综字〔2009〕37号)《山东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山大后字 (2013)4号)及山东大学与商业医保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