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同学通过各种方式咨询关于学生医保门诊医药费报销事宜,特作如下解释:
济南市医保办于去年年底出台了新的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报销额度和报销办法都发生了变化,且追溯到2012年9月实施。因此,我校的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需学校重新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同时报销软件也需进行相应调整方可进行,目前工作正在进行中,一旦确定,我们即通过学生在线、办公信息网和校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并随时启动报销。请同学们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参保学生住院报销政策不变,仍按以前办法实施,可随时进行。
校医院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