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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0 11:14:41 点击量:

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拟于314日开始进行本学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具体报销事宜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时间

中心校区

软件园校区

兴隆山校区

千佛山校区

趵突泉校区

3

每周一、二(14日始)

 

 

第三周周五(18号)

第四周周五(25日)

4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1日)

第二周周五

(8)

第三周周五(15日)

第四周周五(22日)

5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6日)

第二周周五(13日)

第三周周五(20日)

第四周周五(27日)

6

每周一、

周二

第一周周五

3日)

第二周周日(12日)

第三周周五(17日)

第四周周五(24日)

 

 

 

 

 

 

 

 

 

 

 

 

 

 

 

 

注:中心校区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其他校区报销时间8:30------3:0011:30---12:30吃饭,暂停报销)

如报销日中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销暂停。

毕业生请尽早前来报销,以免最后校园卡注销导致无法报销。

二、   享受报销的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     发生费用时间:2015.9.1-----至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     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4424查询。丢失校园卡的同学请抓紧补卡方可办理报销。

六、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此种情况需电话预约(64908);如果同学手中的发票金额较少,可留存好发票,积攒几次一起报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同学。

             

 

 

          

                                                                     2016-3-9

 

来源:山东大学校医院    作者:校医院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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