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拟于3月14日开始进行本学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具体报销事宜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时间
|
中心校区
|
软件园校区
|
兴隆山校区
|
千佛山校区
|
趵突泉校区
|
3月
|
每周一、二(14日始)
|
|
|
第三周周五(18号)
|
第四周周五(25日)
|
4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周五
(1日)
|
第二周周五
(8日)
|
第三周周五(15日)
|
第四周周五(22日)
|
5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周五
(6日)
|
第二周周五(13日)
|
第三周周五(20日)
|
第四周周五(27日)
|
6月
|
每周一、
周二
|
第一周周五
(3日)
|
第二周周日(12日)
|
第三周周五(17日)
|
第四周周五(24日)
|
注:中心校区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其他校区报销时间8:30------3:00(11:30---12:30吃饭,暂停报销)
如报销日中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销暂停。
毕业生请尽早前来报销,以免最后校园卡注销导致无法报销。
二、 享受报销的人员范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 发生费用时间:2015.9.1-----至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 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对报销的门诊医疗费款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没有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4424查询。丢失校园卡的同学请抓紧补卡方可办理报销。
六、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此种情况需电话预约(64908);如果同学手中的发票金额较少,可留存好发票,积攒几次一起报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同学。
校 医 院
2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