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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9-04-08 10:01:28 点击量:

各位参保同学:

自今年42日开始的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经过报销后发现部分问题,学生不太清楚,特此做以下说明:

1、此次在特定时间报销的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住院费用、意外伤害(如烫伤、划伤、摔伤等)门诊费用的报销

2、住院费用、意外伤害门诊费用的报销,需准备好报销材料,送交所在校区校医院,各校区收取材料时间、地点:

中心校区:校医院西楼二楼医保办,每周一、二收取,电话64908(门诊报销期间,尽量周一送交材料)

千佛山校区:校医院三楼预防科,每周三收取,电话95382

兴隆山校区:校医院二楼预防科,每周三收取,电话:72601

趵突泉校区:校医院二楼预防科,每周一三五上午,电话:81469

软件园、洪家楼校区学生报销材料送到中心校区

3、住院、意外伤害提交材料查询:校医院网站医保专栏---学生医保--参保大学生住院、意外伤害费用报销提交材料(2018-1-3日发布)

4、学生转诊或急诊到校外医院就医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以济南市医保办发布的诊疗项目及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物为准,校医院网站2018.10.26日发布,请报销的同学先自行查询,如不在报销范围(如核磁共振),则不能报销,如部分药品在甲类报销范围,可自行标注,方便老师查询,节约报销时间。

查询方法:校医院医保专栏---学生医保--关于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的诊疗项目及药品目录的查询(2018.10.26日发布

5、发票:指医院开具的山东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盖医院收费红章。收费小票、学生缴费凭证、微信付款记录等都不能报销。

6、费用清单:指详细的诊疗项目、药品名称、金额,如济南市中心医院发票上即有每种药的名称、金额,故不需要单独打印费用清单,齐鲁医院发票上只显示西药费、治疗费等,需要另打印费用清单,其他医院照此办理。

7、转诊证明:指学生发生疾病时,先应到校医院就医,校医院医师将根据病情开具转诊证明,同意到外院就医,学生在外院就医后,带齐报销材料回校医院报销。不允许学生自行到外院就医(急诊除外),然后回校医院要求医师补开转诊证明,此种情况不符合规定,不予报销。

 

来源:山东大学校医院    作者:校医院    发布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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