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校医院 >> 医保专栏 >> 教职工省直医保 >> 正文
关于省直医保职工异地就医住院、门诊使用医保卡结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4 08:24:53 点击量:

各位参保老师:

随着国家医保平台服务的逐渐完善,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医院已实现了住院费用异地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的功能(少数未接入国家医保平台的医院暂无法实现)。今年2月,国家局官网又发布了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医院名单。各位参保老师具备相关备案手续后,在上述情形下均可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不需再回学校驻地进行现金报销。为方便各位参保老师更详细地了解异地直接结算办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几类异地就诊情况备案

1.异地安置人员就医:已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的老师,住院、门诊(试点医院)直接用医保卡结算即可。异地安置备案可通过人事部(88364845)办理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鲁医保”小程序自助办理。

2.异地转诊转院: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异地就医的老师,需要先在三级甲等医院(如齐鲁医院、市中心医院等)医保办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住院、门诊(试点医院)方可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

3.异地急诊:异地急诊就医,先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鲁医保”小程序—就医备案异地急诊转住院联网备案,或通过校医院医保办(88364908)办理备案手续,之后住院、门诊(试点医院)可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

4.未经转诊自行异地就医:先通过校医院医保办(88364908)或直接拨打省医保电话81286762办理备案手续,之后住院、门诊(试点医院)可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

二、结算

1.异地使用医保卡联网结算,自每年的11日始,需累积1500元起付线后,可按照比例直接减免报销部分(与济南一致);自付部分无法使用医保卡医保区内的金额,可使用医保卡金融区内的金额或现金支付(与济南不一致)。

2.未转诊自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时,首自负30%,之后按照正常比例直接减免报销部分。

3.异地安置备案后,门诊(试点医院)直接联网结算的医院不受三家医院限制,当地的所有试点医院均可进行联网结算。如当地未开通门诊试点医院无法使用医保卡直接联网结算,需要现金报销的,仍须按照三家定点医院的规定执行。

                               校医院

2021413

附: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https://fuwu.nhsa.gov.cn/

2.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攻略

http://www.nhsa.gov.cn/art/2021/2/10/art_14_4445.html

 

来源:    作者:医保办    发布时间:2021-04-14    点击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电话:0531-88369663

Copyright ® 2009-2020 山东大学校医院(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91号 邮编 250100 邮箱 xyybg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