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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生育保险联网结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4 09:39:31 点击量:

根据《关于做好省直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工作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发[2020] 11号),为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流程,实现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将分批、分步推行省直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批分步实现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

202011月底前,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济南圣玛利亚医院等8家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其他省直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联网条件分批实现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

11月底前,在上述8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生育定额医疗费、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计划生育门诊医疗费、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助仍通过单位统一去省医保中心现场办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联网结算。)

二、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标准

生育定额医疗费结算标准:分娩住院顺产27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阴式手术产3100;剖宫产5500,疤痕子宫(有子宫手术史)增加700元。产前检查费在生育定额医疗费结算同时按人头1200/,超过35周岁()生育的增加600元结算。

计划生育住院医疗费结算标准:怀孕10周以内()的引流产700元、怀孕10周以上引流产2100元。因病情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2000元、绝育手术1200元、复通手术1800元。

三、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流程

()生育联网备案。职工生育出院结算前,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鲁医保”进行生育联网结算备案。备案实行个人承诺制,职工录入备案类别、预计手术时间、胎次、联系人、联系方式。

()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生育联网备案后,职工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职工支付自付部分。





 校医院          

20201223日        



附件:省直参保人生育联网备案流程

 

 

 

 

省直参保人生育联网备案流程

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微信/支付宝搜索“鲁医保”小程序进行备案,首

次使用需要身份验证登录。


二、就医备案

1)选择“就医备案”




2)生育联网备案




3)阅读并确认个人承诺书后,点击开始办理:




4)输入备案详细信息

1)生育备案类别选择正常生育时,必须录入:预产期、胎次、结婚登记日期、生育二孩前流产次数、生育二孩后流产次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生育备案类别选择计划生育时,必须录入:引流产手术时间、结婚登记日期、生育二孩前流产次数、生育二孩后流产次数、末次月经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录入完毕,点击下一步即可。



三、联网备案查询/修改

就医备案---生育联网备案查询、修改,可查询自己的生育联网备案情况。



附:省直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省直生育保险待遇联网结算工作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发【2020】11号).pdf

  鲁医保小程序、医院端-省直生育联网备案及查询明白纸.doc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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