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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加入省直医保有关问题的解释
发布日期:2013-12-31 16:45:15 点击量:

最近,根据省社保局要求和我校工作安排,我校教职工于201411日即将加入省直医疗保险,现就广大教职工关心的医保问题做如下解释:

1、我校教职工加入医保后如何就医?

山东省社保厅对省直医保参保人就医等相关问题在《省直医疗保险就医指南》中作了较清楚的解释,根据指南精神,后勤部汇编了《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相关事宜说明》(见附件),供大家参考。

2、山东大学校医院是否是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人社字【2012763号)文件,为方便单位职工就医,增加山东大学医院(含各校区医疗机构)等23所医院为省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按照医保局要求,鼓励单位参保人员首选本单位校医院就医,在校医院就医,不论是门诊还是住院,个人自付比例比社会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均降低五个百分点。

3、校医院作为学校的后勤保障单位,在我校加入省直医保后不但可以承担参保教职工的医疗服务,而且专门设立了医保办公室,承担学校急诊、大病、异地安置、住院、转诊等需要对社保局进行上报的各项具体工作及计算汇总。我们将会以更加优良的服务质量、更加便捷的服务方式,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欢迎参保职工到校医院就医和咨询。咨询电话:88364908

 

附件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就医事宜说明doc

来源:山大校医院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2-3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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