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老师:
省医保局对省直医保参保人2015年1-4月门诊医疗保险中的补充医疗部分(即发票上的暂缓支付金额),仍采取年底统一结算方式,5月之后采取的是直接结算减免(发票上的暂缓支付为0)。目前1-4月的暂缓支付部分已经拨付到我校,且已于7月4日发放至个人工资卡(存折),如需查询到账情况,请持工资卡(存折)到相应银行查询账单明细。
考虑到个人私密信息,我校暂缓支付费用发放人员名单,请各位老师登陆学校办公信息网查看附件,如有异议,请致电64908或64424咨询。
校 医 院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