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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省直医保2015年1—4月份暂缓支付部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5 10:39:27 点击量:

各位参保老师:

省医保局对省直医保参保人20151-4月门诊医疗保险中的补充医疗部分(即发票上的暂缓支付金额),仍采取年底统一结算方式,5月之后采取的是直接结算减免(发票上的暂缓支付为0)。目前1-4月的暂缓支付部分已经拨付到我校,且已于74日发放至个人工资卡(存折),如需查询到账情况,请持工资卡(存折)到相应银行查询账单明细。

考虑到个人私密信息,我校暂缓支付费用发放人员名单,请各位老师登陆学校办公信息网查看附件,如有异议,请致电649086442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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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大学校医院    作者:校医院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7-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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