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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病备案、异地安置等特殊情况办理的有关事宜
发布日期:2014-01-24 10:04:59 点击量:

 全校教职工: 

我校11日加入省直医保,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参加省级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精神和任务分工,校医院承担门诊大病备案等特殊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为保证教职工及时就诊,现将有关办理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办理时间

1、门诊大病备案

经省社保局批准,20141月份办理时间放宽至15日,需办理该业务的教职工请于11412:00前将有关材料(见附件一)交至所在校区校医院;自2月份起,省社保局办理时间恢复为10日,向校医院报送有关材料的时间相应提前3个工作日。

2、其它事项

其它事项办理时间请见附件具体要求。

二、办理地点

校医院中心校区:东二楼218房间   蒋老师  电话:64908

校医院趵突泉校区:新二楼理疗科  刘老师  电话:81471

校医院千佛山校区:二楼社区科    刘老师、郑老师  电话:99120 

三、报销程序

按附件相关规定,参保人备好资料,交校医院各校区医保工作人员,经省医保局审核后将报销费用划入学校医保专用账户,再由学校财务部打入个人工资卡内。

 

 

校 医 院

                                               2014110

  

附件一:门诊大病备案办理流程.doc

附件二: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备案、报销流程.doc

附件三:省直医保住院流程.doc

附件四:驻济人员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doc

附件五: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doc 

附件六: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doc

附件七:异地转诊转院流程.doc

附件八:省直医保短期外出带药办理流程.doc

 

 

 

 

 

 

 

 

 

 

 

 

来源:山大校医院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1-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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