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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使用医保卡就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6浏览量:

各单位、学(研究)院:

根据省、市医保医疗改革相关政策和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自201661日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理顺服务价格,统筹支付政策也有所调整。为使广大参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医保权益,要求已有医保卡的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就医时务必使用医保卡,在结算缴费时可直接享受医保政策优惠。

请未下发医保卡的学院及时将滞留卡发到学生手中,以免影响学生持卡就医。

 

校 医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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