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省直医保]--外地就医(住院、门诊)人员,省内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联网结算,省外异地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或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发布的联网医院均可使用医保卡直接进行医保结算。
未联网医院提供以下材料及医院无法联网证明或联网不成功截图进行现金报销。
住院:1.《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材料粘贴单》
2.发票原件(按照发票黏贴要求黏贴)
3.费用汇总清单
4.住院病历( ①病历首页 ②入院、出院记录 ③医嘱单,包括长期、临时医嘱单)
门诊:1.《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材料粘贴单》
2. 发票原件(按照发票黏贴要求黏贴)
3.费用明细(按时间顺序粘贴在A4纸上)
4.将所有费用明细汇总到《省直医疗保险零星结算门诊费用汇总表》
5.大病、急诊需病历(按时间顺序粘贴在A4纸上)
6.不同年度不同级别的医院要分开报送
7.大病与普通疾病分开报送
8.北京的医事服务费粘贴在A4纸单独报销,不计入费用明细汇总表
注:如因外伤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需下载外伤无他方责任承诺书,本人填写。
报销材料必须于次年的2月底前交到所在校区校医院,超期省医保不再报销。
报销后的费用由省医保直接打入本人医保卡的金融区内,报销后自行去银行提取。
省医保咨询电话:81286729
附件一: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材料粘贴单
附件二:省直医疗保险零星结算门诊费用汇总表
附件三:发票粘贴要求
附件四:外伤无他方责任承诺书
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材料粘贴单.doc
省直医疗保险零星结算门诊费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