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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近期师生和患者朋友就诊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0-02-07 19:26:36 点击量:

尊敬的各位师生和患者朋友:

为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疫情的防控,现将近期来院就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者待疫情稳定后再择期来医院就诊。

2.所有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凭身份证或校园卡原件进入校医院,并在大门口接受体温检测。请患者及陪同家属规范佩戴口罩。为保障您及家人安全,请尽量减少陪诊人。

3.凡有以下情况者,请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规范佩戴口罩,并尽量自行前往,如个人不能自行前往,请亲属或所属二级单位安排陪同,并做好防护措施:

(1)体温37.3以上,同时伴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2)体温37.3以上或有呼吸道症状,有下列情况(流行病学史)之一:

①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③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聚集性发病;

有济南市内外公共场所频繁活动史。

按照就近原则,推荐就诊医院:

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推荐到济南市中心医院(解放路105号);趵突泉校区、千佛山校区推荐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文化西路107号);兴隆山校区推荐到山东省警官总医院(英雄山路134号),其他医院请见附件。

4.如患者仅有体温37.3以上或仅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无以上3种流行病学史,可规范佩戴口罩,到校医院中心院区、趵突泉院区、兴隆山院区门诊就诊。

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立即向所在辖区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电话报告120,由120转运至定点医院,当疑似病例排除后,治疗至无症状后,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居住地,继续居家隔离连续计算直到满14天。

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校医院

202027

 

附件:济南市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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