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校医院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4-11-05 16:11:49 点击量:

今年秋季新学年,济南市政府对学生医保政策有所调整,同时我校新开发的学生参保系统正在调试当中,导致本年度的学生入保启动较晚,学生的医保信息在济南市医保系统处于灰名单状态,学生在校医院就医时也无法进行即时结算,给参保学生就医带来不便。为此特作以下说明。
  一、参保与续保
  我校学生参加2014至2015医疗年度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在11月中下旬开始,届时请各单位关注学校有关通知。
  二、待遇享受期
  参加了2014至2015医疗年度基本医保的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14.9.1至2015.8.31,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门急诊、意外伤害、住院等医疗费用均可以报销。
  三、医疗费用报销
  由于我校学生尚在参(续)保期,学生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时暂无法实现即时结算,请学生就医时先交费并保留好发票、病历等相关资料,待参保手续办理完结后,将通知大家进行集中报销。对于住院及意外伤害,在济南市住院的同学,需向所在医院说明情况,出院时暂不结算临时挂账,待手续完成后持医保卡进行结算,无卡者可拨打电话80698523开具无卡证明,再正常结算。
  四、关于医保政策主要调整内容
  请大家登陆学校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网站(www.ygc.sdu.edu.cn)“学生保险”一栏或校医院网站(www.xyy.sdu.edu.cn)“医保专栏--学生医保”进行查询。
 

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
校 医 院
2014年11月5日
 

来源:山东大学校医院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1-05    点击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电话:0531-88369663

Copyright ® 2009-2020 山东大学校医院(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91号 邮编 250100 邮箱 xyybg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