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
根据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我院固定资产实现账帐、账实、帐卡相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盘点节点
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为2017年11月30日。
特别说明:2016年资产清查已报资产管理部门的盘亏盘盈固定资产本次不再重复上报。(主要清查2016、2017年资产)
二、房屋盘点要求
各校区、各部门对本单位医疗用房情况进行认真清查,逐一核对,确保管理使用所在的楼宇、门牌号、用房面积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三、捐赠物品盘点要求
各校区收到的捐赠物品(包括卫生部门下拨的物资),如能明确归类为设备、家具的则按照盘盈上报;如单位无法明确分类,则统一填写捐赠物品统计表。
四、相关要求
1、各校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保证各项资产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各校区、各部门(中心、趵突泉、千佛山、兴隆山、卫生与健康中心、健康管理中心)要指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房屋清查工作。资产、房屋盘点、清查相关报表于2018年1月10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至校医院办公室(中心校区西配楼202室,咨询电话:88366136), 电子版发送至sdulh@sdu.edu.cn。
3、院办公室负责汇总各校区各部门的材料,于2018年1月15日上报学校。
校医院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