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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学生门诊医疗费用补充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0 14:43:26 点击量:

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拟于202334月份进行2022年度学生门诊医疗费用补充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已参加2022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的学生(包括本、硕、博)。

、医疗费用时间范围:202211日至20221231日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安排:

时间

中心校区

软件园校区

兴隆山校区

千佛山校区

趵突泉校区

3

每周二

第一周周五

3日)

第二周周五

(10)

第三周周四、周五(16日、17日)

第四周周三、周五(22日、24日)

4

每周二

第一周周五

7日)

第二周周五

14日)

第三周周四、周五(20日、21日)

第四周周三、周五(26日、28日)

 








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材料要求:1.校园卡;2.病历(所有发票相关病历);3.发票;4.费用清单;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转诊证明等)。

五、报销地点:

中心校区:校医院3号楼213医保办

软件园校区:校医院医务室(学生公寓5号楼)一楼

兴隆山校区:校医院二楼211

千佛山校区:校医院五楼会议室

趵突泉校区:校医院(老护校院内)二楼会议室

六、其它事项:

1.报销前请把所有发票、费用清单、病历拍照留存,报销完的发票等材料需上交到学校财务部,之后无法再提供。市医保额度600元全部用完的同学,把最后额度报销完的结算单拍照留存,与发票等一起上传到平安“好福利”APP自助理赔,最多理赔300元。平安商险的签约期间为202191--2022年的831日,因此,202291日之后的发票暂无法理赔,留待2023年签约后上传理赔(参加本年度医保者)。

详情点击(https://www.xyy.sdu.edu.cn/info/1028/2512.htm

2.电子发票、电子病历需打印出纸质发票、纸质病历。

3.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报销款约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校园卡内。

4.2021级新生(需为济南市首次参保者)入学后第一学期(20219-12月)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2022年度一起报销。

5.2022级新生参加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济南市首次参保者)后,第一学期(20229-12月)门诊医疗费用需并入2023年度报销,将于下半年安排报销,届时发布通知,请留存好发票等材料。

6.按照济南市医保工作安排,本次报销后2022年度的门急诊费用报销将截止,逾期未报的,20221231日之前的门急诊发票将不能再报。请有关单位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参保学生,并请相互转告。

报销咨询电话:88364908

校医院

2023215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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