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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4 11:00:00 点击量:

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4月8日开始进行本学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具体报销事宜如下:

一、报销人员范围: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二、发生费用时间:2013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资料。

四、报销时间及地点:

软件园校区:4月811日,8:3015:00,软件园校区门诊部一楼

中心校区:4月1418日,8:3011:30,13:3017:00,中心校区东楼二层会议室

兴隆山校区:4月2125日,8:3015:00,兴隆山校区门诊部一楼社区科

趵突泉校区:4月2830日,5月45日,8:3015:00,趵突泉校区老化验室

千佛山校区:5月69日,5月12日,8:3015:00,千佛山校医院五楼会议室

五、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无现金结算方式,报销的费用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果7个工作日报销结算款未转到校园卡内,请拨打88364424咨询。请丢失校园卡的同学抓紧补卡。

 

校 医 院

2014年4月4日

 

来源:山大校医院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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