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1月8日,我校省直医保结算系统已同省医保专线实现了对接。根据省社保局的通知精神,自1月10日起启用新版发票,1月8日、9日可继续使用原版发票。由于我院按照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1月1日就已更换了新版发票,打印系统也随即进行了更新。因发票打印程序设置差异,新的打印系统不支持旧版发票的打印,故8、9日来就诊的患者继续延用全额交费的方式结算,10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发票实施收费。
1月1日-9日就诊所发生的费用凭原始发票、医保卡、校园卡将转到个人医保账户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校 医 院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