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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扫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7 08:41:26 点击量:

各学院、各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医保待遇,校医院定于10月份对上学期错过集中报销的,以及暑假期间新发生的学生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最后一次扫尾报销,请广大在校学生密切关注各校区报销时间安排,及时就近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在校全日制参保大学生(研、博),且发票时间为2017.9.12018.8.31之间。

二、时间及地点:

兴隆山校区  1012日(周五)    8:301500  兴隆山校医院门诊部一楼社区科

千佛山校区  1019日(周五)    8:301500 千佛山校医院五楼会议室

趵突泉校区  1026日(周五)    8:301500 趵突泉校医院老化验室

软件园校区  10月29日(周一)  8:301500 校医院新址(学生宿舍5号楼一层东侧)

中心校区    108日(周一)、9日(周二)、

15日(周一)、16日(周二)、

22日(周一) 23日(周二) 30日(周二)

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5:00

中心校区校医院东楼二层学生医保办公室

三、须提供的材料:1、病历(所有发票相关的病历)  2、发票  3、校园卡  4、医保卡或身份证  5、校外转诊就医及急诊者需有相关医院病历及转诊或急诊证明。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报销是上一医保年度门诊医疗费用的最后一次报销,如错过此次报销,则上述时间段的门诊发票将作废。

2、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仍然采取无现金结算方式,所报费用将于7个工作日转到学生本人校园卡内,如未及时到账可拨打88364424进行查询。

3在报销前请同学们把所有发票全部拍照留存,报销额度用完的结算单盖章后拍照留存(未用完额度的结算单不用拍照),符合商业保险报销条件的可随时上传材料进行商业保险自助理赔。

 

 

校 医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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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大学校医院    作者:校医院    发布时间:2018-09-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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